【通知】机电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罗采薇发表时间:2019-09-17点击:

各位同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和奖励。为做好该奖项评审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精神,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地大校办〔2012〕65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地大研发〔2018〕54号)、以及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国家奖学金将在评定当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我院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名,博士生无学院配额。

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学校公共名额39名,其中博士生11名,硕士生28名,用于向培养质量较高的单位、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适当倾斜,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产生。

二、申请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含MBA/MPA、在职研究生以及2019年12月31日前答辩毕业的研究生),参评时学生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并已按要求完成归档、缴费、注册等手续。

三、评选条件

符合《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072/1122.htm)规定的评选条件。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并填写《2019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参评成果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参评论文成果应为学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分区以《关于印发科技类和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分类办法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8〕49号)为准,在研究生院公布的被警示期刊(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214/5721.htm)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2.需提供的材料及说明如下:

需提供材料

说明

《2019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电子版,文档命名格式“姓名-学号-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打印到一张纸上面)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承诺书》

纸质版(一份)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

电子版,文档命名格式“姓名-学号-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

纸质版(一份)

《2019年硕/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

电子版,文档命名格式“姓名-学号-2019年硕/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

《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支撑材料》

纸质版(一份)

课程学习成绩单

盖学院公章(一份)

所有的电子档材料统一集中到一个文件夹打包发送,文件夹及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学号-2019年硕/博士国家奖学金个人申报材料”。

不得自行更改上述表格的表格结构!纸质材料请使用拉杆夹或回形针等整理,切勿装订。

●9月21日17:00之前:研究生本人自愿申请,提供以上材料给研究生德育助管金柯(教二201室40号,手机18064059385),电子档材料发至39829286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9月23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组织评审答辩,模式为5分钟展示+3分钟提问,请提前做好PPT。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学院满足申报条件的博士生、未入围学院评审公示名单的硕士生可以申报竞选学校公共名额,申报材料须经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申报时间为9月30日前,相关材料提交要求同上表。学校公共名额的评选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结果公示时间5天。评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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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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